【公
示】
经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,并报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机构审核通过,我校已具备开学条件。
公 示
经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,并报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机构审核通过,我校已具备开学条件。
特此公示
公示期:2020年4月10日-2020年4月12日
苏州外国语学校
2020年4月10日
发布时间:2020-04-10 作者: 来源 阅读量: